2016年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1名,詳見《萬盛經開區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七)年齡30周歲及以下;
(八)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
(九)符合招聘條件且自愿到萬盛經開區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已與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6年1月25日9:00-17:00,萬盛經開區氣象局
(二)資格審核
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招聘。其中,屬緊缺特殊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
各崗位專業條件要求按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學科門類范圍進行審查。嚴格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審查了解應聘學生的基本情況、學業成績、在校擔任學生干部情況、社會實踐、個人獲獎情況及儀表儀態等,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學校推薦表或學歷待辦證明、各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簡歷表、近3年學業成績單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填寫《萬盛經開區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的考試考核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由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氣象局組成萬盛經開區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按照規定組織實施。
1、考核
考核時間及地點于報名時通知。
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等。
2、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考核成績。
(四)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的順序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由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的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區氣象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萬盛人事人才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萬盛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擬聘崗位。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不予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彭露
聯系電話:(023)48271663
附件 萬盛經開區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氣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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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單位性質 |
招聘崗位情況 |
資格條件要求 | ||||||
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名額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備注 | |||||
1 |
區氣象局 |
自然災害預警預防辦公室 |
事業 |
專技12級及以上 |
氣象記錄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大氣科學類 |
30周歲及以下 |
能從事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