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定及《市直事業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人員工作意見》(麗人社〔2011〕13號)精神,經研究,中共麗水市委黨校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所需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備注 |
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法律類 |
研究生 |
碩士 |
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須為“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經濟類 |
研究生 |
碩士 |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3.“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同時,本科學歷也應為“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4.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信息發布平臺
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中共麗水市委黨校網站(http://dx.lishui.gov.cn)。
(二)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實際情況,可采取如下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3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報名地點:中共麗水市委黨校辦公室(1號樓208室)。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表2份、教學科研相關證明材料。
2.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從本公告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妥《報名表》連同相關報考材料jpg格式圖片(必須掃描而成)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11月8日前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lsswdx@163.com。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考試。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考的人員須在考試前一天交驗以上報考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方式分為試講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試講
根據黨校教學特點,報考人員結合所學專業,選擇一個教學專題在規定時間內(90分鐘左右)試講。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注重對應試者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個性特征、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后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指導、監督下,由中共麗水市委黨校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中共麗水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聯系地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五宅底1號。
報名聯系人:諸葛老師,咨詢電話:0578-2296606。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中共麗水市委黨校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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