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重慶市北碚區財政局所屬的3個事業單位共5名工作人員(詳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素質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服從安排,具有相應的業務能力;
5.35周歲及以下(截止2015年5月17日);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
7.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9.自愿在北碚區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聘用單位服務2年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雖服務滿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北碚區人力社保局和北碚區財政局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提前填寫《重慶市北碚區公開招聘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經所在院系蓋章,待報名時提交給現場工作人員。
2.報名地點:上海財經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3.報名時間:上海財經大學: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西南財經大學: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根據招聘工作進度,招聘時間和招聘計劃如有調整,將提前在上述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審查和面試
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按1:3以內比例擇優推薦參加面試,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重慶市北碚區公開招聘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查了解應聘學生的各類情況,擇優推薦參加面試。
2.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取現場專業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有能力,總分值為100分。專業答辯成績當場公布
。專業答辯成績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北碚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答辯成績。
3.確定體檢人選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的成績出現并列時,由招聘工作小組研究推薦最終體檢人選。
面試合格進入體檢的人員,現場與招聘單位和北碚區財政局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按《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和《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的要求組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北碚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北碚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北碚區財政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生體檢、考察放棄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由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其進行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七、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北碚區財政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北碚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北碚區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北碚區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如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考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
附件:
重慶市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