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重慶市墊江縣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為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有效緩解當前我縣衛生專業人才緊缺的現狀,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56名。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考核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56名,具體崗位詳見《墊江縣201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紀律處分記錄。
3.體檢合格,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日。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未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衛生計生委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范圍和條件的人員,根據《一覽表》中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一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并須同時提供相應的材料,且確保有關材料真實有效,否則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點設置及報名
本次在重慶醫科大學和墊江縣共設置2個報名點和考核招聘現場,各位考生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報名點。
報名及政策咨詢
縣衛生計生委:
董興玥023-74518603手機:13896762899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李亞琴023-74616156手機:18723829165
1.報考縣級醫院崗位的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新教學樓本部509室。
考核時間:2015年6月2日下午14:00開始
考核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新教學樓本部511、512室。
2.報考社區和鄉鎮衛生院崗位的
報名時間:2015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及考核地點: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溪鎮月陽路87號桂溪華庭大門對面)五樓大會議室
考核時間:2015年6月5日上午8:30開始
3.報名要求
應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5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和《全國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一式3份)、《重慶市墊江縣201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執業資格(職稱)證書(2014年參加全國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未領證者,憑網上公示成績單加蓋報名參加執業資格考試所在地衛生主管部門公章證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彩色)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擬確定為考核對象。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的,需帶上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四)考核內容及方式
考核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考核方式采取現場專業答辯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等。
考核中形成競爭的崗位,采用量化計分方式,分值為100分,并按得分從高到低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訂協議人選,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協議人選;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同意通過,方可確定為簽訂協議人選。考核成績現場公布,當日簽訂聘用協議。
考核合格經確認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人員,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衛生計生委研究同意,簽訂協議前其缺額在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簽訂協議
按照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結合各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簽訂協議人員,如考核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學歷、職稱高者的順序優先確定擬簽訂協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現場簽訂聘用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六、資格復審
與招聘單位簽訂協議的人員于2015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交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進行資格復審,個人(含往屆生)檔案于2015年7月20日前郵寄到墊江縣人才交流中心,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衛生計生委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七、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者,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渝人發〔2006〕44號)文件規定,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衛生計生委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是否需要回避(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情況進行考察。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
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十一、信息發布
考核招聘等相關信息請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djxrlsbj.gov.cn/)查詢。同時在有關大學招生就業網上發布。
十二、紀律與監督
考核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聘工作各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等有關信息,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屆時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不按通知要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和縣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附件:
1.墊江縣201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2.201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1
墊江縣201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序號 |
主管 部門 |
招聘 單位 |
撥款性質 |
崗位 名稱 |
崗位類別 及等級 |
招聘名額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性別 |
年齡 |
其他要求 |
1 |
墊江縣衛生計生委 |
縣人民醫院 |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婦產科 |
專技12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婦產科學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
2 |
皮膚美容科 |
1 |
皮膚病與性病學 | ||||||||
3 |
眼科 |
1 |
耳鼻咽喉科學 | ||||||||
4 |
腎病醫學科 |
1 |
內科學 | ||||||||
5 |
超聲科 |
1 |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超聲方向) | ||||||||
6 |
放射科 |
1 |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放射方向) | ||||||||
7 |
肛腸科 |
1 |
外科學(肛腸方向) | ||||||||
8 |
兒科 |
1 |
兒科學 | ||||||||
9 |
泌尿外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中西醫臨床醫學(男科學)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須經本院規培3年后下派到鄉鎮(中心)衛生院服務3年。 | |||||
10 |
中西醫結合科 |
1 |
中醫學(風濕病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風濕病學) | ||||||||
11 |
疼痛科 |
1 |
中醫學、針灸推拿學 | ||||||||
12 |
社區臨床崗 |
2 |
康復治療學 | ||||||||
13 |
藥房 |
1 |
中藥學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取得中藥初級及以上職稱資格。 | |||||||
14 |
縣中醫院 |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骨科 |
專技12級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須經本院規培3年后下派到鄉鎮(中心)衛生院服務3年。 | |
15 |
針灸理療科 |
1 |
康復治療學 | ||||||||
16 |
內科 |
2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
17 |
護理部 |
2 |
護理學 |
2014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護士執業資格。 | |||||||
18 |
神經外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外科學 |
35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 |||||
19 |
心胸外科 |
1 |
外科學 | ||||||||
20 |
普外科 |
2 |
外科學 | ||||||||
21 |
呼吸、風濕科 |
2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
22 |
風濕科 |
1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
23 |
心血管、兒科 |
2 |
中醫內科學、中醫兒科學 | ||||||||
24 |
皮膚科 |
1 |
中醫外科學(皮膚病方向) | ||||||||
25 |
藥劑科 |
1 |
中藥學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取得中藥初級及以上職稱資格。 | |||||||
26 |
縣婦幼保健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2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中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 |
27 |
桂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康復治療技術、康復治療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 |
28 |
臨床崗 |
1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針灸推拿、針灸推拿學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29 |
周嘉中心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0 |
2 |
針灸推拿、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技術、康復治療學 | |||||||||
31 |
坪山中心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針灸推拿、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技術、康復治療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2 |
1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
33 |
硯臺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4 |
曹回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5 |
普順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針灸推拿、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技術、康復治療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6 |
永安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7 |
長龍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8 |
杠家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39 |
大石鄉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屬邊遠鄉鎮衛生院,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40 |
沙河鄉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醫、中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屬邊遠鄉鎮衛生院,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41 |
臨床崗 |
1 |
針灸推拿、針灸推拿學 | ||||||||
42 |
黃沙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43 |
高峰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44 |
白家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屬邊遠鄉鎮衛生院,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45 |
三溪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專技13級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屬邊遠鄉鎮衛生院,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46 |
裴興鎮衛生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臨床崗 |
專技(專技13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
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中醫骨傷科學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2012年及之前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資格。屬邊遠鄉鎮衛生院,取得執業資格者,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35周歲及以下。 | |
合計 |
|
|
|
|
56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