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安市保育院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吉安市保育院現有教師不足的狀況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幼兒教師2名。
二、招聘崗位條件
1.熱愛幼教事業,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師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學前教育或藝術類專業,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非在編人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9月17日8:30至9月18日17:30。
2.報名地點和方式:吉安市保育院辦公室,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現場填寫《吉安市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經現場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4.報考人數的比例要求:報考人數與崗位數之比需大于或等于3:1方可開考。
5.資格審查:招聘學校負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監督檢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于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采取試教和加試的方式進行。
1.試教內容為上展示課,使用教材為華東師大版《幼兒園建構式課程》大班教材。現場臨時抽取試教內容后,試教前20分鐘向試教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教,并公布試教成績。試教時間10分鐘,試教總分為100分。
2.加試包括必選項和自選項,總分為100分。必選項為語言,自備幼兒故事一則,要求脫稿,3分鐘以內完成,總分為40分。自選項為美術、鋼琴、舞蹈、唱歌四項選三項,每個項目總分為20分。美術為現場抽題主題簡筆畫,10分鐘內完成;鋼琴為自備鋼琴曲一首,時長不超過3分鐘;唱歌為自備歌曲一首,時長不超過3分鐘,伴奏帶自備;舞蹈為時長不超過3分鐘,有技巧展示的舞蹈,風格不限,服裝、音樂自備。
3.考試時間和地點:9月20日,吉安市保育院。
4.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試教成績×60%+加試成績×40%。
(三)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試教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合成后出現同分的現象,以試教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2010〕09號)。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再按照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學校會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招聘教師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由市教育局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并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吉安教育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取消其招聘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辦理招聘手續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招聘的教師一律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學校與招聘教師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所招聘教師服務期不少于5年。所招聘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
吉安市保育院聯系人:王老師18370639336
2.監督舉報電話
吉安市教育局監察室:8230975
吉安市教育局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