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教師隊伍學緣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有關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工作安排,結合學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在部分院校、科研院所公開招聘47名優秀研究生充實教師隊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以優化我院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目標,努力探索、完善教師隊伍補充和公開招聘新機制,為我院教育事業科學、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突出重點、突出高端、優中選優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計劃安排
此次招聘崗位為教師崗位,共47名。具體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及資格條件見下表。
2015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
四、招聘工作組織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廳、教育廳的組織和領導下,依據省人社廳、教育廳審核同意的我院招聘方案具體組織實施。招聘方法為進校園直接招聘。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分管人事、教務的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人事處、紀檢監察室等相關部門人員及有關學者組成,招聘學者組成員不少于5人,校內學者1人。招聘結果報省教育廳、人社廳批準。省人社廳、教育廳對招聘工作進行重點指導和監督。
五、招聘時間
2015年1月-2015年3月
六、招聘范圍及學歷要求
本次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僅限教師崗位。招聘人員的學歷為碩士或博士研究生。招聘對象為2015及2014年未就業畢業生。
七、招聘程序
1、信息發布
招聘方案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準后,在省人社廳、教育廳、學院網站及相關院校、科研院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同時赴院校、科研院所進行招聘宣傳。
2、報名及資格審查
學院赴相關院校、科研院所現場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確認。現場報名需攜帶的材料:
(1)個人簡歷
(2)2014年畢業生需出具本、碩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3)2015年畢業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在校證明或學生證原件、復印件,研究生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5)在讀期間發表文章及其他科研成果清單及復印件。
(6)畢業院校對畢業生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實力、學習成績、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給出的評價意見。
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對個人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招聘測試
本次招聘考試分初試與復試,分別在所赴院校、科研院所進行。
(1)初試。初試采用答辯的方法(如崗位報名比例達到3:1的,初試采用筆試方法,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專業素養和基本素質等情況。初試成績60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2)復試。復試采用試講方法。進一步考察應聘者專業素質、業務知識和教育教學實力。復試成績60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3)成績匯總。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4、考核、體檢
學院人事處負責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實力、學習成績及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對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
體檢按《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并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學院招聘領導組審定擬聘用人員后,網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5、擬聘人員確定及公示
應聘人員總成績不達80分,則不作為擬聘用人選考慮。在此基礎上,按照學校2015年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經學院黨委集體研究并公示后,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準,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院網站公示。
6、擬聘人員到崗實習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無異議者,由學院通知本人到崗實習,時間為兩個月。
7、辦理聘用手續
試用期滿,對試用合格且各種證件齊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試用不合格或證件不齊全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8、解聘
學院對聘用人員在簽定就業協議后一年要進行思想道德及業務實力雙重考核,到期由所在系部出具其個人表現材料,教務部門出具教學評價意見書,雙重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定級,不合格者辦理解聘手續。若有一方面不合格,需再接受一年考察期,合格后方可繼續留用,否則辦理解聘手續。
八、招聘錄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優良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優良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及其他相關條件要求;
5、國家統招2015或2014年未就業畢業生。
九、工作紀律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的領導下,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的指導、監督下,由學院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必須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和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切實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
2、學校招聘工作領導組及成員必須嚴格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守紀律,切實做好招聘環節中的保密工作,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3、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要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認真落實回避制度,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如有親屬參加應聘,必須主動提出并回避。
十、本方案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