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新區管委會)是市政府授權的行使市級經濟和行政事務相應管理權限的派出單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6名。
二、招聘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優先錄用);
2、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
3、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品德端正;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公告,到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宿州市匯源大道泗許高速入口處)黨政辦公室(202室,聯系電話:0557—3927907)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工作證明等原證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四張,資格審查后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宿州高新區2015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時間:2015年3月3日至3月10日,每天下午15: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考試事項
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由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考人員請于3月15日到黨政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聯系電話:0557—3927907)。
請按通知參加筆試、面試、考核政審。
五、體檢
招聘入圍對象應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同職位內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間簽訂聘用合同。
相關招聘信息,將同時在宿州高新區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登錄查詢。
七、待遇
新聘人員試用期內基礎工資(含福利)1600元,正式聘用后采取基礎工資+浮動工資+三險+勞保福利,平均人均每月待遇2500元左右。
本《公告》由宿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57-927907。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