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慶三峽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社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102名,具體見《重慶三峽學院2016年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重慶三峽學院2016年碩士招聘計劃》(附件1、2)。
三、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服從安排并適應應聘崗位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3.在大學、研究生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表現好,沒有受過處分;
4.符合具體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職稱等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6.博士、教授高層次人才基本條件
(1)教授年齡45周歲及以下,博士、副教授年齡40周歲及以下,省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其以上層次的人才,報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年齡可適當放寬。
(2)近3年有科研成果產生,發表核心期刊論文3篇以上,其中SCI(E)、EI、CSSCI檢錄論文不少于2篇(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或主持省部級項目1項以上;或參與1項以上國家級項目研究(排名前三);或出版專著1部(排名第1)。
(3)能承擔本學科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干課2門。
7.高級工程師基本條件
年齡40周歲及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行業、企業工作經歷。近5年內應在行業承擔與本專業相關的技術工作,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與本企業及其以上級別科研項目或專項資金項目(如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等);或獲得本企業及其以上級別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獎項;或取得專利1項;或公開發表論文2篇。
8.碩士研究生基本條件
(1)普通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雙證齊全),年齡30周歲及以下。
(2)專業成績優良;外語水平要求為國家英語CET六級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英語專業學生要求通過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藝術、體育、工科類學科和實驗教師、實驗管理崗位外語水平可放寬至國家英語CET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
(3)攻讀學位期間至少公開發表學術期刊論文(作品)2篇(件),其中核心期刊學術論文(作品)1篇(件);外國語言文學、藝術、體育和工科類學科不少于2篇(件)普通期刊學術論文(作品)或1篇核心期刊論文;專利視為核心期刊論文對待。以上論文均要求應聘者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
(4)若應聘崗位為實驗教師、實驗管理人員,攻讀學位期間應至少參與校級及其以上級別科研項目或企業專項資金項目(如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等)1項;或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取得專利1項。
9.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五、待遇
參見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欄目相關文件介紹。http://rsc.sanxiau.edu.cn:8099/news/144772285921096393.html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請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填寫《重慶三峽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后附本人簡歷一起發至招聘計劃(附件1、2)中各學院聯系老師電子郵箱。
人事處聯系人:董老師關老師趙老師
聯系電話:023-58102397;023-58102307
2.報名時間
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二)資格初審
學校將按照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復確認,并通知參加復審的相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持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到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參加資格復審。參加復審須準備下列材料:
1.應屆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外語四六級(專業八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成績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2.其他人員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3.若科研論文被收錄的須帶收錄證明原件。
(四)考試考核
復審合格者均進入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的考試考核環節。
1.教授、博士的考試考核采用作專題學術報告的形式進考核,講題自擬,時間60—90分鐘。分值100分。60分合格。考核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
2.其他專業教師視報名情況,分批次進行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采用試講或者實驗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講課前2小時到人事處專技科現場抽題準備,講課時間為20—30分鐘,講課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課程,分值為100分,60分合格。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分值100分,60分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3.成績計算方式
博士、具有高級工職稱類人才考試考核總成績=考核成績
其他專業教師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公開招聘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體檢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及上述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加試一輪面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學校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實施,是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回避等情況進行統一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予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三峽學院校園網查詢。
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的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三峽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送重慶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重慶三峽學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照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1個月后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2016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明,或論著仍未達到簡章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八、本簡章由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3. 重慶三峽學院2016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