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日照、秦樓、石臼三街道小學劃歸區直管理。學校上劃后,對規模較小的進行整合或與其他區直學校聯合辦學;對整建制上劃的學校(三街道中心小學外),校長(副校長)面向全區公開選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東港區現任中小學學校校長、副校長、中層干部及區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組織觀念強,顧全大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辦學思想端正,能夠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教育規律教育教學,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教育科研能力和專業知識,熟悉教育理論。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務本求實,開拓創新意識強,作風正派,嚴于律己,廉潔勤政,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曾榮獲區級及以上榮譽稱號。
6.競聘校長職位的需有副校長或教育局中層干部任職經歷;競聘校長職位的可以兼報副校長職位。
7.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三街道小學校長或獲東港名校長稱號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體健康。
三、選聘職位及數量
選聘區直小學校長6名,副校長7名。如選聘數量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相應核減選聘數額。
四、方法和步驟
通過東港政務網、東港教育網發布選聘公告。公布公開選聘的職位、報名條件和選聘方式方法。
1.報名。報名時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擔任校長(副校長)及中層干部等職務的聘任文件、區級及以上榮譽證書等。填寫《基本情況登記表》。
2.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學歷、年齡、資格、榮獲的區級及以上榮譽稱號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宣講答辯。
3.宣講答辯。成立專家評委組,專家評委異地聘請。答辯順序抽簽確定。答辯人首先宣講治校方案(時間不超過10分鐘),然后回答專家評委提出的問題。通過答辯較全面地考察答辯人綜合素質和能力。兼報副校長職位,同時要參加副校長職位的宣講答辯。宣講答辯成績當場公布。
宣講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差額考察。根據答辯人宣講答辯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聘職位的職責要求,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干部德、能、勤、績、廉,注重工作實績和教職工認可度。
5.確定擬選聘人選。根據答辯成績和考察情況,由公開選聘學校校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校長擬聘任人選,并進行公示。
6.聘任備案。公示期滿未發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試用職務。
五、報名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12月9日至12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東港區教育局政工科。聯系電話:0633-322676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港區公開選聘學校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區直學校校長選聘報名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東港區公開選聘學校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