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人才隊伍結構,更好適應建設名副其實中原經濟區副中心城市迫切需要,在順利完成2015年招錄優秀人才工作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啟動2016年招錄優秀人才工作,著力引進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能力強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到市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本次主要采取面向貴校及同層次高校定向招錄的方式,引進10名博士研究生、30名碩士研究生,安排到市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
具體招錄方向及人數等情況詳見《洛陽市2016年招錄優秀人才分類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博士研究生須本科、碩士、博士均為貴校及同層次高校全日制畢業;碩士研究生須本科、碩士均為貴校及同層次高校全日制畢業;海外留學人員需本科、碩士均為貴校及同層次高校全日制畢業,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全日制博士或碩士學歷學位;
2.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屆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職位所需的綜合素質與較高的專業水平;
4.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工作需要;
5.具有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復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15年12月15日8:30至12月28日17:30期間登錄洛陽人才網(http://www.lyhero.com/exam),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和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考務咨詢電話:0379—6393697263915586
技術咨詢電話:0379—69933807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網絡資格初審
報考者可于提交報名申請3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二)現場資格復審
通過網絡資格初審人員,須于2016年1月21日至1月22日到洛陽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具體地點為:洛陽市人才服務中心(九都路與黃河路交叉口黃河南路1號)。
1.應屆畢業生
應攜帶以下資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本科以來已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經學校審核加章的報名推薦表和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2.往屆畢業生
應攜帶以下資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本科以來已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經所在單位(轄區)審核加章的報名推薦表。
3.留學回國人員
應攜帶以下資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國內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經所在單位(或轄區)審核加章的報名推薦表。
以上材料均需同時提供一份復印件,報名推薦表下載后填寫。
通過現場復審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招錄的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四、面試
2016年1月23日至1月24日在洛陽統一面試。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主要測試專業素養、分析判斷、計劃決策、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學習創新、語言表達、應變控制等能力素質。
對外地來洛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給予600元的路費補貼。
五、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招錄名額1:3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流程進行體檢。因本人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按報考同一職位的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按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進行。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按分數高低排序,以招錄名額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因本人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按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有關規定,組成若干考察組,到考生所在學校(單位)進行考察。
七、公示和錄用
根據面試成績和考察綜合情況,按招錄名額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未發現影響錄用問題的,經研究同意后,通知考生簽訂就業協議。
凡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若與其他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需由本人負責予以解除,如不能在我市辦理錄用手續前解除的,則不予錄用。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進行期滿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出取消錄用的意見,報錄用審批機關批準。被取消錄用的人員,檔案退回畢業院校或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新錄用人員需簽訂最低服務期為3年的協議(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內離職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應待遇。
八、待遇及管理
(一)新招錄的10名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市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任副縣(處)級領導職務,第1年在市直委局掛任領導班子副職,第2年到縣(市、區)或企業、科研院所掛職,工作滿兩年(含試用期),經任期考核合格,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的,可調任市直委局副縣(處)級領導職務;新招錄的30名碩士研究生安排到市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任副科級領導職務,工作滿兩年(含試用期),經任期考核合格,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的,可調任市直委局副科級領導職務。
(二)按照洛發〔2013〕7號文件規定,新引進博士研究生在洛工作期間可享受為期3年、每月400元的住房補助;新引進碩士研究生在洛工作期間可享受為期3年、每月150元的住房補助。
(三)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庫進行重點跟蹤服務和管理。
本次招錄工作各環節有關事宜將及時在洛陽人才網和洛陽人才工作網上進行公告。本招錄公告由市招錄優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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