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我局所屬地勘事業單位隊伍結構,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我省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經批準,我局8個所屬地勘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工作人員。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單位和計劃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專業崗位、招聘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所屬地勘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及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本次公開招聘對象為2015、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地質礦產類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地質礦產類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公示、考察及聘用等。
(一)發布招聘信息。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網站上發布。發布時間為2016年7月28日至8月5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與方式:報考人員直接到招聘單位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3.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接受其報名申請,并填寫《河南省有色地礦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證件照片3張。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應縮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對短缺專業或層次要求高,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省有色地礦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并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有提供不實信息材料,弄虛作假的,一旦發現,將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工作由省有色地礦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滿分100分。報考地礦類專業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地質學基礎知識(其中地質學基礎知識占60%,公共基礎知識占40%)。報考非地質類專業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在省有色地礦局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第三方考試機構網站及省有色地礦局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工作由省有色地礦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時,如有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省有色地礦局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并當天在省有色地礦局網站公布成績及排名。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考察與公示
1.體檢: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名單在省有色地礦局網站上公布。考察內容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擬聘崗位資格條件等。在考察過程中,因本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結束后,將考察結果上報省有色地礦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3.公示: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經省有色地礦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分別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有色地礦局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憑《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各事業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方案由省有色地礦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371—68101820(省有色地礦局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1—68108518(省有色地礦局紀檢監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