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公開招聘璧山及相鄰區縣戶籍的貧困大學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貫徹落實《關于集中力量開展扶貧攻堅的意見》(渝委發〔2014〕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進普通高等學校貧困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53號),促進高校貧困畢業生及時穩妥就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璧山區委、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璧山及相鄰區縣(北碚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江津區、永川區、銅梁區、合川區,下同)戶籍的貧困大學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重慶市璧山區公開招聘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及條件一覽表》(簡稱《一覽表》,下同)。
三、招聘范圍、條件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璧山及相鄰區縣戶籍的零就業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城鄉低保家庭和本人殘疾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考生本身戶籍在璧山及相鄰區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高校的人員;不包括考生原戶籍不在璧山及相鄰區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璧山及相鄰區縣所在地高校的人員);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滿18周歲且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5.符合《一覽表》中崗位要求的專業等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殘疾高校畢業生應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同時不應影響所聘崗位的正常履職);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5日至3月6日(9:00-11:30,14:00-17:30)
2.報名地點: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璧城街道東林大道48號,區衛計委底樓106室,下同),聯系電話:(023)41416290
3.報名手續和方法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加蓋鮮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學歷證明(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同時出具貧困證明原件(零就業家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需出具就業部門發放的《零就業家庭卡》及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原件,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需出具扶貧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原件,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需出具民政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件》及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原件,本人殘疾需出具區縣殘聯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以及殘疾證原件)。本次公開招聘免收考務費。
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開考比例
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5.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5年3月20日下午14:00-17:30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總分值各為100分。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詳見《一覽表》。筆試時間:2015年3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50%+《專業科目》×50%。
2.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進入面試考生的筆試成績不低于此次招聘崗位中按1:2比例人數進入面試的最低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值為100分,當場公布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其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璧山區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區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面試通知、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通知、體檢結果、考察、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及時查詢。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要嚴肅紀律,防止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聘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