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區隊伍建設,緩解社區缺員狀況,區政府決定從我區社區義工網人才庫中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充實到相應崗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聘用社區工作人員60名。
三、招聘條件
(一)聘用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社會責任感;
2.國家承認專科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計算時間截止報名之日止),具有松山區戶籍;
4.截止報名之日止,確認在松山區社區義工報名登記網站報名滿三個月以上(含滿三個月),且無不良記錄;
5.熱愛社區工作,并承諾聘用后能夠在社區連續工作三年以上(簽訂書面承諾書,并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記錄存檔)。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有違法記錄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曾因違法違紀被解聘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
四、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6年8月10日在赤峰市松山區社區義工報名登記網站(http://www.cfssygbm.com/)和松山區政府網(http://www.cfss.gov.cn/)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3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松山區政府二樓223室
聯系人:董亞芹聯系電話:0476—8468623
3、報名所需證件資料:
(1)現場報名時需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及能夠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學歷查詢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網址(www.chsi.com.cn);
(2)本簡章公告后,報名人員報名時領取并填寫《2016年松山區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報名表》(貼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兩份;
4、建立誠信檔案,報名者須先填寫《誠信承諾書》方可報名。
5、對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招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區民政局、人社局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考者依據報考條件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在松山區社區義工報名登記網站和松山區政府網上公示。如符合報名資格人員低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取消筆面試環節,直接進入體檢及其它程序。
(四)筆試
1、時間: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礎知識;
3、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當天在松山區政府網和赤峰市松山區社區義工報名登記網站進行公示。
(五)面試
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60%和面試成績的40%計算個人最終得分。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筆試高者優先聘用,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提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和報考者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出現放棄的順延)并在松山政府網進行公布,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由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在松山政府網另行通知。
(八)考察
區民政局和區人社局組成考察小組,采取定性考核的方式進行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者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松山區政府網(http://www.cfss.gov.cn/)和赤峰市松山區社區義工報名登記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由區民政局安排上崗,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按現行社區工作人員標準發放報酬,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相關街道辦事處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已聘用社區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監督舉報電話:0476-8466847。
(詳情請登錄赤峰松山政府網http://www.cfss.gov.cn/)查詢。
五、具體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組成人員要搞好分工協作。
(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操作,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附件:2016年赤峰市松山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報名表
赤峰市松山區社區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六年八月十日
相關下載:2016年度赤峰市松山區招聘社區工作人員簡章